跳到主要內容區

雙主修及輔系

申請資格

校定申請資格 雙主修/輔系 申請資格 備註
最近二學期平均成績申請者 雙主修
  1. 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2. 修畢最近二學期課程,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 最近二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均須」在原班級排名前30%以內。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本系雙主修及輔系課程規劃及修業規定

輔系 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自行修習學分已達規定者 雙主修
  1. 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2. 修習本系雙主修規定科目學分,修畢學分已達30學分(含)以上,本系雙主修各科目分數「均須」在80分以上。
輔系
  1. 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2. 修習本系輔系規定科目學分,修畢學分已達10學分(含)以上,本系輔系各科目分數「均須」在80分以上。

 

修業規定及課程規劃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