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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考試

※ 依《國立臺北大學碩博士學位考試細則》規定:
    第四條…… 碩博士班學生申請論文考試者,須於論文考試日期一個月前,依照規定格式填 寫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定後,以學校名義發聘,
    並由系(所)將聘書製送考試委員。

※ 經濟學系碩士班論文考試申請檢核表(odt 檔案pdf 檔案

※ 論文考試相關表單(詳見試前準備,下載表單及借用物品

流程 標題 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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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畢本系規定之畢業學分

2. 至「學生資訊系統」確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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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學年度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新制

114 學年度開始,論文延後公開應於學位論文考試申請前提出申請並經由考試委員審核,圖書館將公告114 學年度新版申請書,114 學年度畢業學生如需申請,請注意申請書版本(114 學年度適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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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論文初稿,經指導教授同意內容可安排論文考試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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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指導教授確認考試委員名單,聯絡委員確定考試日期及地點。

※ 考試委員人選、人數與出席等,必須符合《國立臺北大學碩博士學位考試細則》規定及《本系碩士班入學須知》。

※ 考試地點: 三峽校區安排於社科 3 樓本系社 3F21 會議室社 4F21 系史室
                       臺北校區安排於教學 7 樓本系會議室

※ 考試時間:研究生自行與委員確定考試日期及地點
    建議:學期中為 週一至週五 9:00-17:00 ;寒暑假及其他時段,請與系辦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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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國立臺北大學碩博士學位考試細則》規定 第四條…… 碩博士班學生申請論文考試者,須於論文考試日期一個月前,依照規定格式填寫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核定後,以學校名義發聘, 並由系(所)將聘書製送考試委員。

※ 備齊資料親送至系辦公室辦理

※ 考試日期、委員名單日後若要變更應另填異動申請書,且日期不得提前。

※ 繳交申請書時至系辦領取光碟片及本系黃色信封(用來裝論文考試資料用)。

※ 論文考試完成後,請儘速考試當日結束後 7 天內繳回論文考試資料袋;離校時繳回光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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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進行考試前,論文上傳至本校圖書館【Turnitin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上進行比對。

學位考試前,要把論文初稿去除參考文獻後之論文比對結果給指導教授參考並存入光碟,考試時須呈現給考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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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考試相關表單
    1. 請至本校 教務處/表單下載/學位考試 下載
    2. 自行下載附件列印
    3. 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原創性報告,提供每位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 器材及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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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員出席至少應有委員三人出席,始能舉行考試,指導教授不得為召集人。

※ 考試時應開放旁聽,並指定專人(至少 1 位同學協助)詳實紀錄。請考試同學及記錄人記得簽名

※ 將考試各項資料交給指導教授分送各委員。請提醒各式表格務必詳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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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考試結束後,務必清潔會場,緊閉門窗,關閉冷氣及設備,歸還器材及鑰匙。

※ 填寫 114 論文考試結果表單

※ 繳回論文考試資料袋,請儘速考試當日結束後 7 天內繳回

※ 請務必於考試當日結束後 7 天內將資料袋繳回至系辦公室,若無法繳交應先與助教討論補繳時程。

※ 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若指導教授希望論文完成修改後才能繳回,因該表單請須送回請主任簽章後,至遲於離校前 5 個工作天繳交。

※ 注意:無法當日繳交論文考試資料袋,當日辦理離校手續喔! 至遲於離校前 5 個工作天繳交論文考試資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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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位論文格式:請至本校 教務處/表單下載/學位考試 下載參考

※ 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須送回請主任簽章後,始得印製論文,至遲於離校前 5 個工作天繳交。
    約 3 個工作天後,取回正本(系辦留影本),置於論文內頁,始得上傳及印製論文。

※ 修正完稿,紙本及電子論文檔案請務必依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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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傳論文至「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系統」:
    1. 第 1 學期會於 11 月份 / 第 2 學期會於 5 月份收到國圖系統寄的帳號和密碼。
    2. 系統內之每個資料欄位,包含中英文,均請詳實填寫。指導教授亦要填入考試委員欄位。
    3. 務必詳閱【上傳論文,你一定要知道的注意事項】相關說明後,再進行上傳。
    4. 辦理離校當日,系辦助教才會進行形式查核。
    5. 待系統出現「查核通過」再列印授權書。
    6. 授權書(1 式 2 張)及紙本論文 1 本繳給本校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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